会计档案销毁(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是什么?)
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是什么?
管理期满需要销毁时,可按下列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署意见。(三)销毁会计档案时,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应当共同派员监督出售。(4)销毁会计档案前,主管人员应根据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所列内容,对拟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检查。销毁后,监销员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注:已到期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以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单独归档,由档案部门保管至未了事项结束。单独抽出的会计档案,应列入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单。项目建设期间,保管期满的建设单位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安百里会计】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计档案的销毁规定?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应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有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核并报上级批准后销毁。
(3)未清偿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在会计档案到期后单独提取、单独归档,由档案部门保管至债权债务清偿为止;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4)销毁档案前,要逐一核对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所列项目;销毁各单位会计档案时,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应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同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派员参加监督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同级审计部门应派员加监销;会计记录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单”上签字,注明“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他会写一份监督销售的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单位领导,一份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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