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收的饲料如何处理(10斤过期饲料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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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8 10:36:54
作者:采采
10斤过期饲料怎么处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饲料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由县级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拆包和分装;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
(三)经营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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