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赁管理中心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续办要提交什么资?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续办要提交什么资?
在深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以下材料:1。出租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首先,凭房源信息到辖区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处领取《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如《房地产权证》、《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峻工验收书》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及购房发票等。)
3.与辖区计生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原件);
4.对于个人,出租人还需要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如果出租人是单位或公司,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1)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他人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出租共有房屋还需提供共有人书面同意证明和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承租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承租人为个人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办理房屋合同时,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49周岁)的,应提交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交计生部门查验。
2.承租人为单位或公司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他人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未在深圳登记房屋租赁合同。主管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房屋出租人不是房屋所有人或者合法使用人的;(2)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三)租赁合同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四)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五)租赁合同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六)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权的;(七)产权有争议或者受到限制的;(8) (9)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已经抵押的,以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延伸信息: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由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将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所有或者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的消费者通过定期支付一定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房屋租赁是零星出售房屋使用价值的商品流通方式。如果租期超过六个月,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租赁房屋的范围和面积;租赁期限和目的;租金金额和交付时间;房屋修缮责任、转租及违约责任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参考:《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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