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法(保险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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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3 22:02:44
作者:采采
保险法条款?
保险合同的法定条款有哪些?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八)保险赔偿或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0)合同订立的年、月、日。
《保险法》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八)保险赔偿或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0)合同订立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其他有关保险的事项。
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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