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年休假规定 带薪年假什么意思?
劳动法年休假规定
职工带薪年假条例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以下简称年假)。单位应确保员工享受年假。员工在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不满1年10年的,年休假5天;10年以下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超过年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20天以上,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四)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5)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4个月以上。
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职工自身的意愿,统筹安排假。
年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由于生产和工作特点,单位确实需要安排员工的年假,可以安排一年。
带薪年假什么意思?
年假条例全文?
年假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 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以下简称年假)。单位应确保员工享受年假。员工在年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不满1年、10年的,每年休假5天;不满10年、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一) 职工依法享受寒署假,其休假天数超过年假天数;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五) 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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