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过程 怎样申请低保流程?
低保申请过程
最低生活保障是怎样的?
怎样申请低保流程?
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残疾证等相关证明。
申请低保的流程?
申请低保流程如下:
1.申请
以家庭为单位,户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委托村 (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最低生活保障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受理与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村干部、社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通过家庭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群众评价、行业评价、信息查询逐一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每组调查人员不少于 2人。
3.民主评议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调查、民主评价等信息,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提出建议和意见。
4.公示及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在村(居)委会村(居)事务公开栏公布家庭调查、民主评价和审计结果。宣传期为7天。宣传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价等有关材料报县民政局批准。
5.审批
县民政局收到有关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批准意见,计划批准最低生活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不批准的,应当在作出批准决定后3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原因。
6.张榜公示
县民政局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村(居)公开栏等场所和地点公示拟批准的低收入家庭,公示期为7天。
7.资金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民政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批准给予最低生活津贴的,应当发放最低生活津贴,并自批准之日起下个月起发放最低生活津贴。对公示有异议的,民政局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 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重新公布拟批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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