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增值税 建筑施工税率10%调至9%,结算如何调整?
建筑施工税率10%调至9%,结算如何调整?
建设周期长,有的项目跨度两三年。如果国家税率调整,项目资金如何结算?
增值税由买方支付,具体到工程结算,工程款总额由无税价格和增值税组成,即合同总金额=无税价格+增值税。因此,在工程单价不变的情况下,税率的变化影响增值税的变化,也影响工程款总额的结算。
例如:项目总金额1000万,合同签订时税率为10%
合同总金额1000万=909万(不含税工程价)+91万(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降至9%,不含税单价不变,增值税只需缴纳818.1万。
如果纳税义务在结算前调整了10%,则不予以确认。
建筑业纳税责任确认:
①有增值税发票的部分按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确认
②按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时间确认
即税率变动后,未确认纳税义务的工程款按新的税率计算,更为合理。
举例:项目总金额1000万元。2019年3月底前,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项目金额6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0%,2019年4月1日建筑业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那么,从3月31日起,工程款中未结算部分可按9%的增值税税率结算。
即:截止税率调整为9%,未确认纳税义务的工程结算含税余额调整为396.39万元
但也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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