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审美的理解 文学的审美性与以丑为表现对象矛盾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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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5 21:30:37
作者:admin
文学的审美性与以丑为表现对象矛盾吗?为什么?
任何“丑”的存在,便是美中不足。都是不应有的“污”点!用红花必有绿叶配,这种解释不太妥当。
关于审美体验与审美经验的完整解释?
答:审美体验是贯穿于创作、欣赏、消费及传播之始终的精神活动。审美体验是主体与作为审美对象的审美客体构成的一种已然的融入和超越的内在状态。
西方现代美学对审美经验的解释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主观论的解释,强调审美态度的作用;另一种是客观论的解释,强调审美对象的作用。在客观论者看来,审美经验最主要的源泉在于审美对象本身所具有的审美特质。审美经验基本上是一种被动状态的知觉经验。而在主观论者看来,美和审美经验是一回事,美并不是本体论的概念,审美经验也不是认识论概念。例如,美国美学家H.帕克(1885~1949)就认为审美经验和美都是一个意思。审美经验并非来源于审美对象的审美特质,而是来源于审美态度在对象上得到的肯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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