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室。唐 无名氏《大唐传载》:“乾元 二年,御史中丞 元载 为 江 淮 五道租庸使,高户定数徵钱,谓之白著榷酤。”《新唐书·食货志五》:“﹝ 开元 ﹞十八年,復给京官职田。州县籍一岁税钱为本,以高户捉之,月收赢以给外官。”《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五年》“詔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元 胡三省 注:“唐 又薄敛一岁税,以高户主之,月收息给俸,此所谓俸户也。”
2.高大的房屋。唐 陆龟蒙《记梦游甘露寺》诗:“高户承北风,声号太波白。”
3.比喻酒量大的人。唐 白居易《戏赠梦得兼呈思黯》诗:“陈郎中 处为高户,裴使君 前作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