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行生克,金生水。后以喻交情深厚。《汉书·王莽传上》:“有詔遣大司徒、大司空策告宗庙,杂加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谓“康强”之占,“逢吉”之符也。’”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金水相生也。”北齐 魏收《月下秋宴》诗:“良交契金水,上客慰萱苏。”
2.金星与水星。南朝 梁 陆倕《新刻漏铭》:“以为星火谬中,金水违用。”
3.水名。在今 河南省 郑州市。元 无名氏《贾氏说林》:“子产 死,家无餘财,子不能葬。国人哀之,丈夫舍玦珮,妇人舍珠玉以賻之,金银珠宝不可胜计。其子不受,自负土葬于 邢山。国人悉輦以沉之河,因名 金水。”
4.水名。见“金水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