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制的标准定音器。相传 黄帝 时 伶伦 截竹为筒,以筒之长短分别声音的清浊高下。乐器之音,则依以为准。分阴、阳各六,共十二律。古人又以配十二月,用吹灰法,以候气。《后汉书·律历志上》:“候气之法……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晋书·律历志上》:“武帝 太康 元年,汲群 盗发六国时 魏襄王 冢,亦得玉律。则古者又以玉为管矣。”前蜀 韦庄《和薛先辈初秋寓怀》诗:“玉律初移候,清风乍远襟。”
2.指管乐器。南朝 梁 江淹《杂体诗·效袁淑<从驾>》:“甿謡响玉律,邑颂被丹絃。”余怀《板桥杂记·雅游》引 清 王士禛《秦淮杂诗》:“秦淮 丝肉中宵发,玉律抛残作笛鈿。”
3.庄严而不可变更的法令。前蜀 杜光庭《川主太师南斗大醮词》:“玉律金科,虑爽重轻之信;五申三令,慙乖训抚之宜。”《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一回:“愚人不能看深奥的书,见了一部小説,就是金科玉律。”
4.引申为楷模、榜样。宋 司马光《枢密太傅文恭胡公挽辞》:“黄裳藴厚德,玉律儼清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