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 ipad商标侵权案的事件结果?
ipad商标侵权案的事件结果?
2010年,苹果向法院请求判决“iPad”商标权的所有权,并向深圳唯冠索赔相关费用。该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苹果方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2012年2月29日,iPad商标权权属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审中双方言辞犀利对抗激烈,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ipad商标之争,苹果犯了什么错?
实际上并不是深圳唯冠公司“抢注”了苹果公司的iPad,而是唯冠公司先拥有这个商标,苹果公司后启用这个商标,无论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国际上都是如此。
因此不能说是深圳唯冠公司“敲诈”苹果公司,正如网友钟扬所言,只能说是“唯冠被一个金苹果砸在脑门上了”。 至少在本次iPad商标争夺案中,苹果公司存在极大过失。首先当他们和台湾唯冠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的时候,并没能够完全确认该合同包括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其次,在苹果公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大陆iPad商标被驳回之后,依然在中国市场销售iPad系列产品,而不是先解决商标问题。iPad商标案赔多少亿美金算正常?
商标侵权案件,具体参照商标持有人是否在使用,是否进行生产销售;侵权方的涉案金额,给商标持有人带来的损失,不是乱要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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