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中为什么不能射击跳伞飞行员?

网友解答: 在《日内瓦公约》中有这一项规定:那就是不得向已经失去抵抗能力的跳伞逃生的飞行员开火。这个也几乎成了各国中间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基本上只要飞行员跳伞逃生之后一般都不会再开火,自一

网友解答:

在《日内瓦公约》中有这一项规定:那就是不得向已经失去抵抗能力的跳伞逃生的飞行员开火。这个也几乎成了各国中间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基本上只要飞行员跳伞逃生之后一般都不会再开火,自一战到二战,各国一般都遵守了这条规则,我们来看看为什么。

首先就是培养一个飞行员的代价,因为当时的飞行员培养出来特别不容易,一架飞机被击毁了很快就有第二架,而一个飞行员被击杀后却很难在短时间内培养出来,这就是为什么日本空军后期被美国所碾压的愿意,因为没有有经验的战斗飞行员了,这样美国就掌握了制空权,所以各国都默默遵守着这一规定。

埃里希·阿尔弗雷德·哈特曼少校,是世界空战史公认第一王牌飞行员,一生的战绩是让人跪着仰望的352架。而哈特曼他从不射杀已跳伞的飞行员,因为今天你射杀开伞的对手,那么明天跳伞的你就有可能被射杀。他自己有2次被击落跳伞和14次迫降,甚至还被俘获过,但是因为没被认出,所以侥幸逃出。其中有一次他击落了敌军一架飞机,但是没有击杀对方跳伞的人员,就这样他在1v4的绝对劣势他被击落,但是对方没有再次射击,反而在他很近的距离时打了个手势然后放过了他。

于此同时我们看看各国是否认可这一约定,首先是德国,德国对这条那是相当的遵守,一位德国空军指挥官曾经告诫他的下属,你首先是一名战斗机驾驶员,但是,如果我听说你向跳伞的敌军飞行员开火,我会随后将你的飞机击落。德国空军司令戈林,一直坚称德国空军坚持了一战以来就有的骑士精神,从不向跳伞的飞行员开火。

美国对此就是半守半不守,他看你能不能把美国射杀飞行员的消息传出去,如果当时就你一个人的话,基本上就是被判了死刑。而相反美国的飞行员跳伞包里有一块帆布,上面用十几种语言写着:我是美国人,请不要杀我,请给我食物和水,请将我送回美国,美国政府会厚报你的。并且美国的飞行员一般都会随身携带几枚金币,作为贿赂俘虏他的人的资本,同时这个规定是美国空军下令必须遵守的。

而日本就很好笑了,这条是对人的规则,畜生是不会遵守的。日本人在战场上大肆射杀跳伞的飞行员,并且在南京空战中射杀我国和苏联的跳伞士兵。然而搞笑的是有一次空战,日本人击落了一架美军飞机,当时飞行员正处于跳伞状态,而日本飞行员竟然飞过来探头看看美军的飞行员,当时的美军飞行员掏出自己手枪直接命中他的头部,这也就成了手枪击落飞机的首例。无独有偶,二战中有个山崎卓的日本飞行员,在日本横滨因为飞机中弹而被迫跳伞自救,但是被地面上的人以为是美国人,直接当场射杀。

而对于这项规定的执行程度,则看指挥员自己了。澳大利亚的王牌考德威尔也打降落伞,原因是自己的好朋友跳伞后被敌人射杀了,所以他在空战史上就以射杀降落伞闻名,绰号屠夫。还有就是苏联的二号王牌波克雷什金,他射杀跳伞飞行员的原因就是自己儿子跳伞被人射杀了。美国的杜立特将军就曾经鼓励自己的下属射杀跳伞的飞行员。但是在2015年的时候,土库曼旅因为射杀俄罗斯跳伞飞行员,而在俄罗斯毁灭性的打击下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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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图,这是1977年在日内瓦签订的《第一议定书》里面的相关内容的部分截图,红色方框圈起来的部分已经写的很清楚了:从遇难飞机上跳伞的任何人,在降落过程中都不应该成为攻击对象,就算是在落地后,都应该要有投降的机会。

所以,跳伞的飞行员,就属于这个条约范围,不管这战机是由于自身事故还是被敌方击落,在飞行员求生无望,弃机跳伞后就已经成为这条国际公约的保护对象了,所以,不射杀跳伞的飞行员就成了默认的潜在规定了,至于大家都默认的飞行员自身价值高,俘虏以后可换取更大的利益或许也是原因之一,但是在战争中能不能做到百分百遵守国际公约,这个就不好说了。

还有就是伞兵,伞兵不在此公约保护范围内,第三条那里也写得很清楚了:空运部队不受本条的保护,而伞兵就刚好属于空运部队,所以,对于从运输机上跳伞的士兵,不但可以射杀,还要往死里打,因为这些带武装的伞兵跟落难的飞行员性质是不一样的,跳伞的飞行员可以看做是已经投降对象,而伞兵则是过来杀你的敌人,对于武装到牙齿的敌人,重火力招呼就是了!

最后再来说一下国际公约,其实我自己有时也觉得一些公约挺脑残的,但是各种公约的诞生其实恰好体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像古代的战争,屠城这样的事好像是很正常的,可是现代战争在公约的约束下,战争不再是为了杀人而杀人,如果把一个国家给屠杀殆尽了,自己也得不到什么,不过这些所谓的公约更多的是代表一种形式,真的杀红眼了,谁还会去遵守?打到亡国灭种的地步的时候,核弹往死里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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