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家面临征地开发,户口迁出几十年了的叔叔,要回来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吗?

网友解答: 农村里面的老房子面临征地拆迁开发。那么户口已经搬迁出去几十年的叔叔,现在却回来想要分一半老房子的补偿费用。这个合理吗?在法律上合法吗?这种情况是有的,特别是在农村里面有事情的

网友解答:

农村里面的老房子面临征地拆迁开发。那么户口已经搬迁出去几十年的叔叔,现在却回来想要分一半老房子的补偿费用。这个合理吗?在法律上合法吗?

这种情况是有的,特别是在农村里面有事情的时候,他们就躲起来,没有事情或者有利益发生的时候,他们就跑出来伸手想分一些利益。

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怎么样看待呢?在法律上面他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和相对应的法律保护吗?

在法律上它是可以分得一些钱的

老房子那属于爷爷的财产,那在叔叔搬出去的时候,对于爷爷的财产,如果是在继承法里面,他同样享有继承的权利

所以拆掉了房子的时候按照相关的法律,他也是有权分得一部分补偿的费用的。

所以这个事件如果抛开其他的因素和其他的问题不谈,单单从法律层面来说,他是有能力或者有权利分得一些拆迁的补偿费用。不过这个问题我们还要看下面一点,它是否符合这个相对应的分财产或者继承财产的权利

有没有遗嘱指定财产归谁?

如果你的爷爷立有财产遗嘱指定归谁,那么这个时候呢,我们可以根据财产的遗嘱上面来判定这个财产,房子归谁

比如说你的父亲没有搬迁出去,那在这种情况之下,你的爷爷立有相关的遗嘱,指定这些房子全部给予你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个财产的归属权就是你父亲的,这是你们家的你叔叔搬迁出去之后他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所分的这个财产的继承了

所以如果有这份遗嘱的时候,你的叔叔就没有权利在法律上,他们也没有分得到这个财产的权力。

分多分少的问题

那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没立有遗嘱,在道德层面上面讲,他所分的多与少,那应该跟照顾老人多与少的时间和付出是有关系的

在道德上面讲,如果搬迁出去,基本上它就不能够拿得到了,但是在法律上面讲他是能够拿得到的

但是按照照顾老人的义务和履行这个赡养的义务来说,如果全部都是由你们照顾的,那么根据这种情况,你们所能够拿得到的拆迁的补贴应该占据大部分。

所以按照以上几种情况来说,根据这个拆迁的补偿多与少分成比例关系还是有的,如果按照道德层面来讲,众多人都站出来指责他的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也许他会拿不到那么多。

网友解答:

农村老家面临征地开发,户口迁出几十年了的叔叔,要回来分一半老房子,合理合法吗?

这样的情况,如按在农村的习俗来讲,是没有什么可再来分的了。除非是当时特别交代或商议的情况下,那就还是按原来商议的来分配。只是,在几十年以前的农村,人们是基本没什么合同或者是祖辈一嘱的。

且在几十年以前的农村分家,基本是很简单的,或者是一间土房几床被子及一些生活用具,如果是属这样分家了的。且其叔叔有在老房子上分配了房屋,虽说他后来把户口迁出了,并把房子免费的给了你们来住,那如今遇到房屋的征收补偿,他是可以分配的。

如果,其叔叔搬出之前有自己另外的房屋或宅基地,迁出时又把他们卖掉了。虽说,这老房子是爷爷辈传下来的,但因他在当时已有其他的住所了,那就不能来再次分配了。因这老房子可说是与他完全无关了的。再说想要老房子的财产什么的,也应该在当时去要,而在当时想要的话,最多是几片瓦和几块砖这些不值钱的东西。既然当时没有说要争这些,那就相当于默认放弃了对这房屋的财产权。

且老房子在这几十年中,他是基本不可能尽到管理和修缮的权力与义务的,那这样说来,就更不应该来索取补偿款了。因为几十年的老房子如果是没人去打扫清理和修缮,那基本会塌陷成一堆泥了,房屋倒塌之后按规定连宅基地都有可能被集体收回,这时候不说补偿,可能连房子与宅基地都没了。所以,从这些各方面的比较来看,其叔叔是不应该再来争这个房屋的补偿款的。

当然,这只是小草个人的意见,为了家人的亲情与团结,最好还是共同商量下,寻找出一个对双方都不太吃亏的结果,这才是最好的办法。不是有老话叫“吃亏是福”“和气生财”吗?双方都各退一步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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