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愿意签租赁合同可以吗(为什么租房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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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6 11:57:23
作者:采采
不签租房合同出租人有什么风险?
律师分析道。不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风险包括:出租人无法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或承租人真实身份的,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承租人不得获得优先购买权和 "买卖不违反租约 "未签订协议视为无限期租赁,双方可随时终止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前五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签租房合同出租人有什么风险?
出租人的风险更大。首先是房租,没有明确的合同,如果房子的租金有争议,很难拿回来。
其次,是房子本身的损坏。很多租客素质很差,会对房间造成很大的破坏。没有合同,以后的索赔缺乏合理依据。一般来说,没有任何合同比这更不利于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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