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如何环境平估(建养猪场环评标准?)
建养猪场环评标准?主要从几个方面考虑,远离居民区,远离水源。粪便的收集、处理、消化和利用。不在。防疫设施完善,生产管理规范。
养猪场5000以上如何办理环评?
一、申请条件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乡村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省污染物排放标准;
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要求;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
1、项目环保审批申请报告;
2、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或函;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涉及耕地保护区的项目,应当出具农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应当出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出具。
7.环保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
1、项目环保审批申请报告;
2、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或函;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涉及耕地保护区的项目,应当出具农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应当出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出具。
7.环保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
1、项目环保审批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或函;
4、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5.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的评估意见(需要公众参与的项目);
6、涉及水土保持的,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涉及耕地保护区的项目,应当出具农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应当出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出具。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向县环保局环境审核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项目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3.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后,对项目进行审批或审核。
四、办理时限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或者补齐后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
1、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自受理之日起30日;
3、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养猪场前的准备工作
1.陆地
因为现在养殖是污染养殖,所以一定要先去当地国土部门问一下,你选的地方是不是属于禁养殖区。如果是,你必须重新选择一个可以繁殖的地方。
还有就是需要咨询养猪场的性质。禁止新建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符合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环境保护
按照《环保法》的规定,建养猪场之前,必须先去农业局畜牧科和当地镇农委进行养殖备案;
而且你需要去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养猪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具体规定是:规模50头以上的由县环保局处理,规模50头以下的由镇处理。同时,养猪场必须建设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3.防疫
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养猪场前,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建设养殖场和养殖。
程序如下:本人申请,镇兽医站签字盖章,镇盖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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