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机肥免税需要备案吗(农副产品减免备案?)
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免税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污染物排放地环保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环保部门出具的纳税人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证明。
农副产品减免备案?
,你需要把这些资料带到税务局备案。如果要备案,需要带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公章、减免税申请材料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农产品是指由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农副产品减免备案?
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免税备案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生产销售农膜、农药、化肥、农机等生产资料,以及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具体免税商品如下:
1.农业电影;
2.以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免税肥为主要原料的复合肥生产和销售(企业生产复合肥产品使用的免税肥成本占全部肥料成本中原料成本的70%以上)。 "复合肥及复合肥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加工的含有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两种的肥料,包括只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只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合肥料(也称混合肥);
3、批发零售种子、苗木、化肥、农药、农业机械;
4.纳税人生产和销售、批发和零售有机肥产品。
有机肥料是否免增增值税?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为依据;;2008年4月29日,对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和生物有机肥的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免征增值税。
这三种有机肥申请免税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异地销售的要提供肥料登记证。(国〔2008〕1020号)于2008年12月1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 明确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执行农业行业标准NY525的有机肥、执行国家标准GB18877的有机无机复合肥和执行农业行业标准NY884的生物有机肥;其他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不属于财税[2008]56号文件规定的有机肥产品,照章征收增值税。
谁能帮我找到有关农家肥免增值税相关文件,谢谢?
农家肥属于生物有机肥范畴,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应根据纳税人经营的行业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产销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1.由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2.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验报告原件。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通过相关资质认证。3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原始凭证。(二)批发或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生产企业提供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2 .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检验报告原件。3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提供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复印件。凡不能提供上述资料者,不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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