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失地农民社保怎么买 广西失地农民社保个人需缴费多少?
,2011年12月31日前,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0年(120个月)的标准为28187元/人。即:
1.缴费年限在2005年以前的,按照2005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最低缴费基数(1048元/月)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20%)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2.缴费年限为2006年至2010年的,按照当年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
3.缴费比例为20%,其中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8%,市、区承担12%。
二是2011年12月31日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011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1794元/月,缴费费率为20%,补充资金由本人一次性缴纳。
7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需一次性缴纳5年(60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21480元/人。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支付
1.2010年12月31日前,男不满65周岁、女不满60周岁的,可自2010年12月起连续缴纳10年(即120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开始缴费年龄不得早于16周岁。高中或中专以上毕业的,毕业后计算。
2.2010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自2010年12月起连续缴纳10年(即120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在参保时根据年龄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差额。
3.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自2010年12月起累计缴纳10年(即120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一次性缴纳5年(60个月)。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年龄
1.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
2.男性65岁以上70岁以下,女性60岁以上65岁以下。
3.男性70岁以上,女性65岁以上。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支付流程
1.申请人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县社保局对城乡居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乡住房保障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缴费单。
4、养老金部复核员复核,养老金部负责人审核。
5、按审批权限审批后,财务部办理。交费。
被征地农民社保缴费材料
1、由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和土地补偿合同。
2、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com、和进行了报道。
4.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付条件
1、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农村居民。
2.失地时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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