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怎样办理出口退税(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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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8 15:50:06
作者:采采
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的一般程序?
1、受理。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持上述证件资料,向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退税认定,并领取(或网上下载)填写《出口货物退税认定表》。
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经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税认定,将上述资料1和其他资料的复印件留存,将上述资料1之外的原件退还给出口商。
2、审核。出口商应按要求填妥认定表,加盖印章,连同附送资料一并报送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经审核,认定表内容填写齐全、表达准确、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受理纳税人出口退税认定申请手续后,应在30日内审核完毕。
3、认定。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受理退税认定后,按现行退税政策规定进行审核,确定出口商退税方法及申报方式。审核无误后,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在办理认定手续完毕后,在《税务登记证》副本第三页“企业名称”左上方加盖红色“出口退税已认定”章戳。
4、退回。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妥出口退税认定手续后,由出口商到国家税务机关窗口领取国家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盖章后的《出口货物退税认定表》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开业认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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