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未交社保怎么写 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理由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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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2 13:03:45
作者:采采
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理由怎么写?1 .试用期不交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都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还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保。
2.人事档案不转入单位,社保不缴纳。
由于人事关系变动,以前的人事档案可能无法及时转移。这时候有的用人单位会说,因为没有档案,所以给员工交社保不合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外,不得缓缴或者减缴。可以看出,员工 不转移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理由。
3.让员工书面放弃社保。
许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要求员工签署一份书面承诺 "自愿放弃社会保障。但是,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所以不管员工是否自愿放弃社保,都是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上无效。
4.用现金补贴取代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
不允许用人单位和个人私下约定社会保险费,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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