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入资产提减值准备吗(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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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1 22:03:23
作者:采采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会计分录?
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与未实现融资收入的差额(金额等于本金)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对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按有关规定合理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方: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坏账准备
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核定为坏账损失,核销坏账准备。
借方:坏账准备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3 .已确认核销的坏账损失,以后收回的,以实际收回的金额为准。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款:坏账准备
同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会计分录?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会计分录::坏账准备;: :的信贷减值损失;:坏账准备。
新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冲回吗?1,新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与减值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如存货、固定资产等。,提取减值准备后不能转回。2、应收账款按一定条件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不提减值准备。3.出租人的减值。;融资租赁中的未担保余值应当适应新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融资,即出租人至少应当在每年年末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担保残值增加,则不作调整。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减少的,应当重新计算租赁物的隐含利率,由此导致的租赁物净投资减少计入当期损益;在后续期间,将根据修订后的净租金投资和重新计算的阻力利率确认融资收入。已损失的未担保余额值得收回的,应当在原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利率,按照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抵抗利率在以后期间确认融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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