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如何分摊成本(不可售车位如何分摊开发成本?)
地下车位成本如何分?
地下车位的成本是由开发商的建设成本和购地成本分摊决定的。一般来说,地下车位的费用只针对地下一层的房地产项目。车位的简单建设成本每平米2000元左右。按照每个车位13平米计算,车位成本约为2.6万元。有两个以上地下室的楼盘,每增加一层,车位成本会比只有一个地下室的楼盘每平方米增加1500-2000元,主要是建筑成本增加。
单独建造的公共配套性质地下车库成本如何分摊?
首先要确定地下车库的产权,你提供的资料是没有产权,属于公共配套,是未售面积。因此不单独核算停车场的开发成本,相关费用作为配套公用费用摊入实用面积成本。所以应该认定为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
其次,单独建设的停车场是指与其他物业无关,不是利用其他物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如果有单独的施工许可证等批文,建成后可以办理独立的产权证,可以营业,也可以出售。
不可售车位如何分摊开发成本?
非可售车位,即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小区公共部分,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在规划销售面积的时候已经把这个面积分摊到所有业主的建筑面积里了。同样,未售车位的开发成本也被开发商分摊到了房价中。所以未售出的车位使用权是业主买的。
不可售车位如何分摊开发成本?
根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房屋、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供热站、水厂、体育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等公共设施,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 .建成后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其成本和费用可以扣除;
2 .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和费用可以扣除;
3 .有偿转让完成后,应计算收入,并允许扣除成本和费用。 "正在处理。(五)对于多个房地产项目的共同成本费用,清算项目的扣除额应当按照清算项目的实用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总实用建筑面积的比例或者其他合理方法计算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建设的地下车位是否分摊成本,取决于是否在可售建筑面积内。属于实用建筑面积的,应当分摊费用;如果不属于实用面积,则不需要分摊成本核算。
根据《国家税务局法》第三十三条。;中华 s《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gt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企业自建停车场作为成本对象清单。独立核算。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对待。
第二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如下: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指独立、非营利性、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或无偿捐赠给地方和公用事业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
公共设施费包含在开发产品的税收成本中。地下车位是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应计入开发成本,摊入可对外出售的成本对象。具体分配办法按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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