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为什么抵押权不能与用益物权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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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0 19:26:22
作者:采采
为什么抵押权不能与用益物权并存?
用益物权包括宅基地权、建设用地权、地役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转让、交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同一不动产上可以同时存在用益物权和抵押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41条规定,所有人有权在其不动产或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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