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价格由什么决定 开放型基金的交易价格是有什么确定的?
开放型基金的交易价格是有什么确定的?
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大部分取决于基金的实际每份资产净值,小部分取决于供求关系。大部分开放式基金都是交易,少部分可以场内交易,比如LOF。基金的净值计算是每只基金的实际资产净值,即基金总资产除以基金总份额。比如某基金某个工作日,收盘后总资产16亿,总份额8.6亿,那么该基金当日净值为1.8605元。总资产的计算包括各种证券的收盘价。
如果是场内交易的LOF基金,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就像股票一样。但毕竟是基金,价格不会与实际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相差太远。也就是说,外汇基金有溢价和折价。
开放式基金的“成交价格”是如何计算的?
计算公式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总资产-总负债)/基金单位总数。其中,总资产是指基金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和其他有价证券;
负债总额是指因资金运作和融资而产生的负债,包括应付给他人的各种费用、应付资金利息等。
基金份额总数是指当时发行的基金份额总数。
开放式基金的总单位数每天都在变化,所以以当日交易结束后的统计为准。
每个交易日收盘后,将该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日新确认的基金份额总数,得到该日的单位资产净值。
基金单位净值是反映基金业绩的重要指标,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是在每个基金单位净值的基础上确定的。因为基金所拥有的资产价值随着市场的波动而变化,所以基金的净值也会不断变化。
累计基金净值=基金成立以来单位净值与累计分红之和,属于参考价值。
举个例子,比如:,2006年2月2日某基金份额净值为1.0486元,2006年4月份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份基金份额0.025元,那么累计净值=1.0486 0.025=1.0736元。扩展信息:
新出版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第五十三条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时支付赎回款项,但下列情形除外: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依法决定暂停营业,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
因此,除法律规定外,投资者还应注意基金合同中的约定。
现实中对开放式基金赎回的限制主要是对巨额赎回的限制。
据欧共体称根据的规定,当开放式基金单日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会被视为巨大的救赎。
当发生巨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当日受理的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暂缓处理剩余的赎回申请。
也就是说,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给予赎回,也可以拒绝这部分赎回,被拒绝的部分可以延期到下一个开放日,赎回金额可以根据该开放日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当然,当出现巨额赎回而延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通知基金投资人。说明相关处理办法,并在指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上公告。
通知和公告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证券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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