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瑕疵能否解除合同(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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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3 11:35:52
作者:采采
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区别在于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救济。违约责任的救济、返工、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特定条款解除合同等,构成财产瑕疵担保条件下的救济。违约责任的、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一般来说,不包括解约和代物清偿。
第二,时限不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第三,法律责任界定的差异。第一,瑕疵担保责任不是以违约为基础成立的,而是立法政策根据给付与给付待遇的平衡而特别设定的,违约责任必须以违约为基础。第二,瑕疵担保责任更注重修理、返工、更换、退货、降低价款或者报酬、解除合同的救济功能,不强调它们是法律责任。
第四,豁免原因不同。我国合同法将不可抗力作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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