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单位的加工费怎么核算成本 受托方为委托方加工物资加工费,受托方怎么账务处理?
受托人在
受托方加工费账务处理?
取得的加工费应计入 "主营业务收入主题。受托人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委托加工材料时,按合同价格登记备查簿(或不记录实际金额),借记 "委托加工材料-a公司 "(注明材料数量),领取时做相应备注。
2.对于加工过程中的生产成本: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贷: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并按合同规定交付委托方时:(1)确认销售收入: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3)在备查簿中核销委托加工材料,贷记 "委托加工。
代加工产品成本应如何核算?1、收到对方加工的物料后,单独设置备查簿及相关明细账,并计算其收发余额,根据加工的物料设置表外账户。您可以建立两个表外账户,即 "委托材料和材料 "和 "委托加工材料。
借:代管材料和材料
贷款:委托加工材料
2.加工和生产
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
贷款:原材料
贷款:应付工资等。
3.加工成品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款:代管材料和材料
4.结算收取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收入实现的确定。;的主要业务
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产品(商品)取得的收入,包括商业和农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商业企业的购销收入;工业企业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收入和提供工业劳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出让收入、商品房及配套设施销售收入等。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当在商品和劳务生产、价款收到或者索取价款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受托方为委托方加工物资加工费,受托方怎么账务处理?受托方在的会计分录如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接受委托加工材料时:
不得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将收到的委托加工材料登记在备查簿上。
2.在实际处理过程中:
借:生产成本
信用:制造成本等。
3.入库完成后: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成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成品材料时:
借方:应收账款等。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委托加工产成品。
另外:将退回的委托加工材料登记在备查簿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违法内容,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