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共享单车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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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1 09:55:26
作者:采采
共享单车法律规定?
1 .共享单车法律规定?
1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地点停放。没有停车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出行。我们经常看到地铁站、公交站、商场周围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满是 "自行车共享 ",导致行人无路可走。作为一个 "自行车共享 "企业,应当遵纪守法,安排工作人员按规定摆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出行。作为行政部门,应该严格管理,发挥监督作用。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实行下车。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应当通过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没有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设施或者不方便使用人行横道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非机动车可以 t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而在自己车道内行驶可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过被占用路段后快速驶回非机动车道。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应该减速让行。
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部分规定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不要酒后驾驶。
(3)唐 不要并行行走,不要相互追逐,也不要曲折赛跑。
(4)不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4.北京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的部分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上向前行驶的
(二)不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道;
(三)与相邻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在行人混杂的道路上避开行人;
(4)过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
(5)不准在车行道内停车;
(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人力三轮车不准踩刹车上道路行驶;
(7)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时可以在固定座位上搭载一名儿童,但不得搭载12岁以上的人;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8)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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