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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备案几时做(生育备案什么时候办合适?)

浏览量:2260 时间:2023-01-31 12:39:13 作者:采采

生育备案几时做(生育备案什么时候办合适?)

怀孕多久去医院办理生育备案?

怀孕三个月后可以去办理出生登记。

怀孕12周左右,可以带个人社保,身份证,孕妇 的健康手册和结婚证到当地社保局备案。如果是异地出生记录,还需要提供异地出生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怀孕多久去医院办理生育备案?

出生登记最迟应在怀孕3个月内办理。

出生记录所需的材料;育龄妇女所在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的户籍所在地;生育妇女的身份证;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劳动手册》,失业妇女还必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查;委托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农村妇女,按城市 城镇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还需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城镇户籍女性。

生育备案什么时候办合适?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怀孕后应尽快办理生育保险备案,并指定一家医院作为生产医院。完成生育保险备案后,女职工今后产检和生产费用的报销会更加方便。那么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备案呢?生育保险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生育保险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想了解更多的生育保险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生育保险备案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

2.《居民身份证》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生育保险申报流程

1.如果材料齐全,可以到居住地接收计生机构或社区站办理生育保险备案。

2 .计划生育机构或社区站核实婚育情况,符合生育政策的,办理生育保险备案。

3.生育保险什么时候备案?

生育保险备案应在怀孕后3个月办理,越早越好。

4.生育保险没有备案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但是需要去社保局查询,开具缴费证明,然后重新办理生育保险备案。

5.生育保险备案医院与实际手术医院不一致怎么办?

生育保险备案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变更。生育或者流产后,参保职工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应当在当前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如有特殊情况,建议联系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并说明情况,以及办理相关事宜。不要随意更换选定的生育保险协议经办机构,以免无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后果。

6.生育保险备案后生育费用怎么报销?

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引产后,参保职工本人或者其委托人应当在当前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单位申请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请准确委托哪个单位领取生育待遇)。(生育福利会转到单位)

2.如果我申请,我将提交我的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我名下的银行卡的复印件。(生育福利会转到银行卡里)

3.《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和一个副本。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一个副本。

产前费用报销,需要提供:检查费用发票和检查报告(发票和报告要一一对应)。如果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要提交并发症备案表、诊断证明、相关医疗费用发票、治疗费用明细、处方、检查报告。

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建议用现金或银行卡结算,不能用社保卡结算,否则相关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报销。

因为社保卡上医保账户内的余额是医保基金的组成部分,不能重复享受社会保险。此外,有生育并发症的,参保职工本人或者其书面委托人应当自作出诊断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和《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到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未及时备案或未备案的并发症,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住院费用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证明(注明住院起止时间,胎数,自然分娩等。),以及详细的住院清单。如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提供并发症备案表和住院病历复印件。三是参保职工因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外出休假等原因在市外(境内)生育或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等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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