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增值税税金怎么算(建筑业增值税如何计算,建筑业增值税如何计算知识?)
建筑业增值税的计算(给个计算过程公式)?
销项税=销售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6000 (110 %) 10 %=545.45进项税=采购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3000 (16 )
建筑增值税怎么计算?
一、税率和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适用税率为11%。
(2)提供建筑劳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征收率为3%。
(3)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税率为3%。
二、税法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某些应税行为时,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小规模纳税人有应税行为的,适用简易方法征税,即适用3%的征收率。
建筑业增值税如何计算,建筑业增值税如何计算知识?
一般纳税人执行建筑业企业一般税法: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销项税=含税价格 (1 10 %) 10 %;(2018年5月1日前11%
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为《建筑施工许可证》 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项目、合同结算项目、甲方供应材料)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
应交增值税=含税价格(1 ^ 3 %)3 %;
跨区域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
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扣缴率计算预缴税金。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扣除分包款后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余额为基数,按照3%的税率计算预缴税金。
(三)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对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已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税金。
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劳务,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预缴税金:
(1)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预缴的税款=(总价及价外费用-已支付的分包合同)(1 10%)2%
(2)如果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应预缴的税款=(总价及价外费用-已支付的分包合同)(1 ^ 3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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