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亏损如何确认递延所得税(企业发生亏损应怎样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发生亏损应怎样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首先要明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定义是:预计在未来用于扣税的资产。
另,说明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所得税结算差额
如果公司目前亏损,预计未来还会继续亏损,则不能作为未来的税收抵免。因此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只增加当期所得税。
如果公司预计未来盈利,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做好当期所得税增收。
因此,无论未来是否预期盈利,都必须增加当期所得税,但这种预期假设会影响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
以暂时性差异为例,比如400元,公司坏账准备,公司今年亏损状况。
如果预计明年盈利,那么本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00*0.25=100元,同时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400,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400*0.25=100元。即所得税费用=100 (-100)=0。
注:递延所得税费用=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如果预计明年继续亏损,以后不作为税收抵免。故本年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只增加当期所得税400*0.25=100元。即所得税费用=100。
企业发生亏损应怎样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执行新标准的公司必须做,否则不做。
2.确认递延所得税不影响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以汇算清缴为基础计算递延所得税。(或者说纳税调整实际上包含了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3.即使亏损企业采用新准则,亏损金额也不一定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确认其他暂时性差异),能否在五年内弥补,还要看主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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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新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方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该方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将二者之间的差异即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此基础上,确定各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结转下一年度,用下一年度的收益弥补,但结转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对于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虽然不是由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造成的,但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税款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等效力,可以减少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可以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企业预计未来将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时,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例:A公司2006年因政策原因出现经营亏损,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这一亏损可以用来抵扣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在未来五年内,它将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税收入来利用经营亏损。假设2007年及以后纳税年度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各年度营业损失的会计处理和税务调整如下:
1.2006年发生亏损时,假设会计利润为-4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4000万元
所得税payab
净利润:-40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000。
贷:所得税费用10000000。
2.2007年转回可抵扣亏损时,假设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1000万元=0(万元)
应纳所得税:0万元。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1000万元25 %=250万元(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750万元。
递延所得税:0-(750万元-1000万元)=250万元。
所得税费用:250万元=250万元。
净利润:1000万元-250万元=750万元(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2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50万元。
2008年至2010年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与2007年相同,2010年起“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0。
2007年至2010年累计净利润为:750万元4.1亿元(1-25 %)=3750万元。
3.假设A公司2007年会计利润为5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5000万元-4000万元=1000万元(万元)
应纳所得税:1000万元25 %=250万元。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4000万元25 %=1000万元(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零。
递延所得税:0-(0-1000万元)=1000元(万元)
所得税费用:250万元,1000万元=1250万元(万元)
净利润:5000万元-1250万元=3750万元(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2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500000
4.假设A公司在2008年发生了亏损。2008年12月31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了复核,发现很可能无法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使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充分实现。对于预计无法实现的部分,应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
截至200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750万元(1000万元-250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所得税费用75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7500000。
5.假设A公司2008年亏损500万,2009年亏损1000万。但在2009年12月31日,企业判断后续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实现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的,应当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750万元。
对于企业2008年和2009年发生的亏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375万元(1500万元25%)。
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125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1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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