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安徽省直公积金一次可以提取多少?
安徽省直公积金是什么?
省级公积金是指省直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院校及其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省公积金可以全省使用,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有一定差别的。一般来说,市级公积金能占70%,省级公积金占50%。
安徽省公积金怎么缴纳?
一、单位存款
(1)处理条件
1.凡属于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单位,到省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省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批准文件到省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填写《安徽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明细表》,报省分中心审核。
(2)处理方法和程序:
1、单位经办人到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大厅办理存款登记审核手续;
2.经审核签字后,到管理中心尚辉银行窗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卡受理登记手续。
3.凭管理中心开户审核文件到公积金承办银行设立职工账户。
4.开户后可以帮员工在上面交公积金。
(3)处理材料:
1.开户申请表
2.开户时间表
3.受雇人员名册
4.营业执照
5.法人和单位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开户申请
(4)搬运地点:
第二,还钱
(1)处理条件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并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至住房公积金账户,受委托银行将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处理方法和程序
单位经理携带相关申请表和资料办理。
(3)处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书
2、人员进入名单(机构)单位社保缴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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