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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安徽省直公积金一次可以提取多少?

浏览量:2353 时间:2023-01-19 19:27:33 作者:采采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安徽省直公积金一次可以提取多少?

安徽省直公积金是什么?

省级公积金是指省直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院校及其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

省公积金可以全省使用,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有一定差别的。一般来说,市级公积金能占70%,省级公积金占50%。

安徽省公积金怎么缴纳?

一、单位存款

(1)处理条件

1.凡属于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单位,到省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省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批准文件到省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填写《安徽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明细表》,报省分中心审核。

(2)处理方法和程序:

1、单位经办人到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大厅办理存款登记审核手续;

2.经审核签字后,到管理中心尚辉银行窗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卡受理登记手续。

3.凭管理中心开户审核文件到公积金承办银行设立职工账户。

4.开户后可以帮员工在上面交公积金。

(3)处理材料:

1.开户申请表

2.开户时间表

3.受雇人员名册

4.营业执照

5.法人和单位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开户申请

(4)搬运地点:

第二,还钱

(1)处理条件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并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至住房公积金账户,受委托银行将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处理方法和程序

单位经理携带相关申请表和资料办理。

(3)处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纳申请书

2、人员进入名单(机构)单位社保缴费审批表

单位 公积金 住房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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