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做绿色建筑的面积要求?)
做绿色建筑的面积要求?
12层以下、高度40米以下的非坡屋顶建筑,屋顶绿化面积必须达到30%以上才能称为“绿色”建筑。
便利性:50米范围内,应有6种以上的公共设施。
设计标准涵盖建筑本体、周边生态环境、建筑景观、交通等服务设施。其中规定,公共设施必须合理布局,幼儿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社区商业、邮局、银行网点、社区服务中心、体育健身设施等六种以上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可达性不超过50米。小区周边应优化公交线网,建筑主要出入口与公交车站的步行距离小于500米。
自然:屋顶绿化必须超过30%,90%的车位建在地下。
除了提高生活服务,生活景观是设计标准的亮点。居住区绿化有严格的设计标准:12层以下、高度40米以下的非坡屋顶建筑,屋顶绿化面积必须达到30%以上,新城和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老城区居住区不得低于25%。居住区步行道和自行车道的林荫覆盖率不应低于75%。另外,为了满足小区的景观和植被覆盖,绿楼小区的地面停车位只允许占总停车位的10%,其余90%的停车位必须建在地下。
节水:人均用水量不超过110升,水景必须利用雨水再生水。
说到绿化,用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按照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小区人均日用水量应在110升以下,小区自来水不得用于浇灌绿植等景观用水。居住区内水池和湿地的水应为雨水和再生水,不得使用市政水和自备地下井供水。儿童池以外的游泳池将采用循环系统,废水包括蒸汽冷凝液、空调冷凝液、洗车水都将循环使用。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日可回收水量150立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和集中建设区,需要建设再生水设施。
同时,小区内必须建设雨水回收设备,开发后的雨水排放量比开发前小。地面总铺装面积中,透水砖铺装率要达到70%,硬化地面只能占30%。小区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雨水等非传统水源将替代市政供水或地下水用于景观、绿化和冲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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