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多久备案(安全现状评价需要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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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15 18:38:31
作者:采采
重大危险源备案多久一次?
安全环保部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每月备案一次。
重大危险源每季度几号前上报?
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汇总信息报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汇总信息报送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重大危险源汇总信息报送监管总局。
安全现状评价需要备案吗?
需要。
在企业内外部安全条件和环境未发生变化,最新《安全现状评价》重大危险源等级由三级降至四级,但备案未满三年的情况下,危险化学品单位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更新备案。
理由:《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第11条、第23条有明确要求。
安全现状评价需要备案吗?
无论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公共场所,其安全状况评价都必须记录在案,以备今后的安全检查和评价,便于对安全状况的支持、控制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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