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网络安全法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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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15 08:12:59
作者:采采
网络安全法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网络安全法》的责任规定如下: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未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未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
(二)未对其产品和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和服务提供安全维护。(限于字数,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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