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协议书(私人装修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私人装修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是的。装修协议是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房屋装修协议,约定装修面积、装修规格、装修费用、装修期限、付款时间等。
如果装修协议是业主和装修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没有受到欺骗和胁迫,私下的装修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私人装修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私人装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拖延或使用劣质材料。
家装合同范本?
发包人:_ _ _ _ _ _(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人:_ _ _ _ _ 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现场位于_ _ _ _ _ _ _ _ _ _室_ _ _ _ _ _ _ _ _ _ _ _该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安全、卫生、美观、宜居、方便、舒适的建设。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质
第三条乙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并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如乙方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相应资质,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原件。
第三章建设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于_ _ _ _ _结构, 房型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是指_ _ _ _ _ _ _ _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型图》中线量化部分。
第六条建设内容和做法如下(可不加足够的页数):
(1)门厅:地面部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房屋:地面部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厨房:地板部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护板:地面部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5)其他:地面部分: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如前款未作说明,由《装修施工图》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格
第七条用于施工的材料和设备在《主要材料报价单》见本合同附件三,在《辅助材料报价单》见本合同附件四,乙方的人工费在《人工费报价单》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8条至第13条适用于乙方为施工提供材料、设备和劳务。
第八条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 _ _ _ _ _ _ _, 包括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项目总价为各分项价格之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和分项价格为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过预算价格的,甲方应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如果和解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地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和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规定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乙方应予以接受:
(1)如果甲方同意继续使用该材料,乙方将免除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如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乙方应按《主要材料报价单》、《辅助材料报价单》规定更换重做,更换后的材料设备费用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提交说明书、质保书、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的复印件。如甲方要求核对原件,乙方应同意。发票应注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等。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中文标志的不得使用。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声强度,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和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立即更换、重做材料设备,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建设内容,乙方应同意。如果工期、总价、《主要材料报价单》、《辅助材料报价单》发生相应变化,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14条至第16条适用于甲方提供施工材料和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况。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包括元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按时到达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若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验收后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若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到达现场,经乙方验收后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短缺或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设备价格或材料设备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开工前2-5天支付相当于总价30%的工程款;
(2)完成50%工程量后三天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量;
(3)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后一年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时,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销售人员或施工人员收取,视为乙方收款。
第十八条因施工内容变更而增加或减少总价的,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第十九条货币交易双方应当出具收据。工程完工后,甲方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开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后,甲方有权保留相当于总造价5%的保修金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的依据,乙方同意根据评估结果结算总价。
第七章项目进展
第二十二条本项目于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开工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每天的施工时间是_ _ _ _ _ _ _ _ _至_ _ _ _ _ _ _ _ _ _ _之间。
施工期间,如乙方未能施工,无论工程是否完工,每未施工一天,视为工期延误一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
第八章建设
第二十三条乙方任命_ _ _ _ _ _ _ _ _ _人_ _ _ _ _ _ _ _ _乙方同意其指定现场代表的行为。
乙方如更换现场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应认可原现场代表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bj 08-62-97)、《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1/T30-1999)等国家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以及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不得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进行施工,按照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完成工程,保证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变更施工方案或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建设项目,应与乙方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六)。
如因甲方变更工种导致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变更,则按本合同第13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弯曲、改动供热、燃气管道,不得进行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及使用安全、超出房屋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出修改建议。
第三十条乙方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期间,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场所设施。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相邻纠纷以及与物业管理公司和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的水、电、气、电话等公用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均费用超过以下限额的, 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前款所称施工现场日公用事业费,是指费用总额与施工期间施工天数的比例,公用事业企业的缴费通知或收据是确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的规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工程合格后,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签订《工程质量验收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七,《工程结算单》作为附件八。乙方应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九)。如果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果验收合格,甲方将认可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不能因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接受或不接受而免除甲方的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为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外墙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XI违约责任
第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4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或甲方书面确认的建设项目变更导致工期延长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和第二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如原工期不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在已完成的工程价款结清后,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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