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废弃物环保罚款多少钱(焚烧有毒垃圾处罚?)
焚烧有毒垃圾处罚?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第一章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焚烧有毒垃圾处罚?
没错。有毒垃圾要特殊处理,不能直接焚烧。有毒废物应该根据其特性用不同的方法处理。所以不能随意烧。如果你随意烧它,你会受到惩罚。
楼顶焚烧垃圾处罚标准?
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对个人罚款50-200元,对单位罚款5-5万元。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罚款500-2000元。
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对个人处罚500-2000元,对单位处罚1-10万元。
楼顶焚烧垃圾处罚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未对暂时不使用或者不能安全分类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设施、场所,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
(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单的淘汰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四)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
(五)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六)擅自将固体废物转移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
(七)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散落、流失、泄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八)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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