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养老保险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明细?
人寿养老保险明细?
最新寿险产品介绍
史圣享受年金保险(分红型)
覆盖范围:28天-70岁
保险期限:20年
缴费年限:3/5年。
[保险责任]
1.特别生存基金
分三年缴纳,第六年和第七年分别缴纳第一年保费的48%
分五年交,第六年和第七年分别交第一年保费的60%
2.年金:从第7年开始,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直至到期。
3.过期保险费:累积支付的保险费将在到期日返还。
4.身故险:在保险期间身故,按现价与扣除已缴特别生存金后所缴保费的较大者赔付。
5.股息:股息可以通过累积利息和现金来收取。
史圣向真年金保险(分红型)
覆盖范围:28天-65岁
保险期限:20年
缴费年限:10年。
[保险责任]
1.特别生存金:第五年支付第一年保费的100%。
2.年金:从第6年开始领取每年保费的11%,直至到期。
3.到期保险费:到期日已缴纳的保险费与返还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4.身故险:如果在保险期内身故,将支付已支付的保费减去已支付的特殊生存和时价两者中的较大者。
5.股息:股息可以通过累积利息和现金来收取。
史圣宇翔年金保险
覆盖范围:28天-70岁
缴费年限:3/年。
保险期限:20年
[保险责任]
1.特别生存基金
分三年交,第五年交第一年保费的60%。
分五年交,第五年交第一年保费的100%。
2.年金:从第6年开始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直至到期。
3.过期保险费:所交保险费将在到期日返还。
4.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身故,给付的保费减去已给付的特别生存金和时价,以金额较大者为准。
史圣延年养老保险(分红型)
覆盖范围:28天-60岁
保险期限:终身
缴费年限:一次性/5/10/20年
养老金领取方式:按年、按月。
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男性(60,65岁)女性(55,60,65岁)
[保险责任]
1.养老金:从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按照基本保险金额支付养老金。
2.死亡保险
如果您在领取养老金之前死亡,将支付累积保费和当前价格中的较大者作为死亡抚恤金。
在领取养老金之日起20年内死亡的,从领取养老金之日起20年内应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中扣除已支付金额和时价,以金额较大者为准。
如果你在领取养老金之日起20年后死亡,你将不承担死亡抚恤金。
3.分红:分红保险是现金分红,分红保险是累计利息。
史圣终身寿险
覆盖范围:28天-70岁
保险期限:终身
缴费年限:一次性/3/5/10/15/20/30年。
[保险责任]
1.死亡保险
在18岁之前,将支付较高的保费和当前价格。
年满18周岁后,等待期内疾病身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在上述情况下,应采用以下方法:
41岁前,身故赔付金额较大的,赔付1.6倍已交保费和现价。
41-61周岁,身故给付金额较大,给付1.4倍的保费和时价。
61岁以后,身故赔付金额大的,赔付1.2倍已交保费和现价。
2.高度身体残疾保险
在等待期间,因疾病导致高伤残的,退还已缴纳的保费。
在上述情况下,应采用以下方法:
如果您在18岁之前死亡,将支付保费和当前价格中的较高者。
18-41岁,保费高者,支付已交保费的1.6倍和现价。
41-61岁,高剩余保费的较高者,1.4倍已缴保费,现价赔付。
61岁以后,高剩余保费,已交保费的1.2倍,现价赔付。
3.递增保额:基本保额为上一年度保额的3%,逐年递增。
国鑫盛年金保险
覆盖范围:28天-65年
保险期限:至90周岁。
生日钱:60,65,70,75,80,85。
[保险责任]
1.优抚金:第五年交首期保费的30%。
2.年金
从第5年起至生日缴费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年金。
从领取生日金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止,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年金。
3.生日金:被保险人生存至生日金领取日,按照缴纳的保费缴纳生日金。
4.死亡保险
生日保险金是为前几天去世的人的身故而给付的,给付的保费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将用于给付身故保险金。
生日险按照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
5.免交保险费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高度残疾的,免除后续保费。
国鑫Xi保年金保险
覆盖范围:28天-75岁
付款期限:3/5/10年
保险期限:10/15/20年
[保险责任]
1.特别护理基金
第五年按第一年缴纳保费的比例支付优抚金,三年60%,五年70%,十年100%。
2.年金
第6年至到期,按第一年缴纳的保费比例缴纳年金,第3年30%,第5年35%,第10年50%。
3.关怀金:保险到期时,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到期日保险金。
4.身故保险金:若在保险期间身故,则从累计年保费中扣除已缴年金和时价两者中较大的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国鑫Xi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覆盖范围:28 -65岁
保险期限:终身
缴费年限:3/5/10年(分为年缴和月缴)
第一笔养恤金的领取日期是被保险人65岁生日和合同7年生效日期中的较晚者。
[保险责任]
1.特别生存基金:第5年和第6年分别支付每年保费的60%和40%。
2.年金:从第7年起至65岁,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年金。
3.养老金:从领取第一笔养老金之日起,每年按基本保额的30%支付养老金。
4.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内发生身故,按本合同累计支付的保费与当前合同价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5.股息:股息可以是现金和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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