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明 房产确认证明怎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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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5 18:54:41
作者:采采
房产确认证明怎样开?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应向当地房产局出具房屋产权确认证明,所需文件有:
1.有效身份证。
2.经公证的房地产交易合同原件(此处指无抵押的业主)。
3.交易购房发票及还清楼款证明(无房贷业主)。
4.公证的抵押合同(抵押买房的业主)。
5.契税和证照费(契税征收标准为总房价的1%,证照费为总房价的0.15%加5元)。
人户分离证明?
根据《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规定,在沪人员中,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应当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当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1.办理地点:现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需提供的材料:《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住宅房屋产权证、租住公房证明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办理步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后,核实无误后,当场打印《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交申请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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