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水源保护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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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5 13:08:03
作者:采采
一级水源保护区规定?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级保护区内按下列规定执行:
1.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3.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4.禁止堆放、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等废弃物;
5.禁止设立油库;
6.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
7.禁止旅游活动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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