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账务处理?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对于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房地产时,应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1)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纳入“无形资产”核算的,转让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算为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已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的房地产(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应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会计分录计算: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在转让时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转让的,应在转让时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4)支付上述土地增值税时,应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一般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一般企业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账户中,按转让时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款: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营业收入(或借款:营业费用)
3.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当期应负担的土地增值税,用“其他业务费用”科目核算: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4.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营业税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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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提取定期贷款: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款: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项: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资源税等。对于增值税,在计算当月销项税和进项税时,已经明确了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要根据应缴纳部分(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计算,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现在增加了按规定比例计算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资源税。这些附加费当然要按照成本收入比原则每个月计算,及时计入当月损益。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记载其账户和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根据复式记账法的要求,对每一笔经济业务在账户名称、记账方向、金额等方面记录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在借贷记帐法下,它是指列出每一项经济业务应借和贷的帐户的名称和金额的记录。
会计分录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根据会计规则的要求,确定并列示拟借、贷账户的名称和金额的简明记录。会计分录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后贷;借、贷要分行书写,字数、金额要错开;在一贷多贷或一贷多贷的情况下,要求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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