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免增值税(蔬菜免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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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4 14:30:02
作者:采采
蔬菜免税的规定?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蔬菜属于农产品。
2.购买农产品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外,还应当按照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13%的抵扣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进项税计算公式:进项税=进价扣除率。
3.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4.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房产和用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5.对从事蔬菜、马铃薯、油籽、豆类、糖、水果和坚果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林木种植、畜禽养殖、林产品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操作和维修以及其他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的企业,免征远洋渔业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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