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的手续及费用(赠与房产的最新规定?)
赠与房产的最新规定?
财产赠与转让有以下政策:
1.审核受捐人购房资格。
2.评估捐赠财产的价值。
3.赠与双方应当对赠与进行公证。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且同一户口本中有相同姓名,则不需要公证亲属关系,否则需要公证亲属关系。
4.凭公理纳税手续。
5.去房管部门领新房,办理纳税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时,应当予以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时即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2.房产赠与要收取哪些费用?
物业费如下:
赠与应支付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和印花税。捐赠房屋的受赠人也将全额征收契税,但如果捐赠人与受赠人是直系亲属或姻亲关系,则免征契税。受赠人再次转让房产时,要按照20%的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继承更经济。
礼品费:签署委托书至少要收齐所有工杂费,包括测绘费,100平米以下每份50元,公证费200元,查册费100元。评估费为房地产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收取1000元。赠与公证费为评估价的2%。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利转移登记费为每份80元(每增加一个受赠人加10元)。
房产赠与需要公证;评估费;以及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鉴定费为房地产评估鉴定的5%,公证费为房产鉴定后费用的2%。接受不动产赠与后,必须及时转移所有权,否则仍不属于受赠人。
赠与房产的最新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法律上不可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捐赠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救灾、扶贫、助残等具有公益性质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依法不可撤销,赠与人未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依照前款应当交付的捐赠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捐赠人或者捐赠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
(二)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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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最新法律关于不动产赠与的相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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