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二手房出售(扬州二手房交易在哪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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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3 11:29:20
作者:采采
扬州二手房交易在哪办手续?
扬州房产转让的法律依据及详细流程如下:
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2.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申请。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根据需要对转让房地产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扩展信息: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单位购房权证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要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方需要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
2.房屋已出租,购房人不是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要出售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办理过户,还需要携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结婚的话,夫妻双方都要在场,户口本和结婚证都是必须的。
3.买受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利证书,房屋权属转移证明材料等。这些文件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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