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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是什么?

浏览量:2987 时间:2023-01-02 13:45:02 作者:采采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是什么?

应收账款质押的概念是什么?

从法律上讲,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就《担保法》第七十五条所认定的可以质押的权利种类而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也代表了一种债权。

这些债权与普通应收账款债权的区别在于,这些债权是由一定的书面文件作为记录来定性和固定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物化的性质。但普通应收账款债权在权利公示、权利期限和金额、支付方式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为没有类似的权利证书作为表征,所以质押存在一定的不足。但《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的规定,为普通应收账款债权质押的法律地位留下了空间。从国外立法来看,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普通债权进行质押,也为德国、瑞士等许多国家所承认。

流程(1)授信申请人向银行提供申请材料、拟质押的业务合同、应收账款债务人信息等。(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审查授信申请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质、业务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的应收账款确认书等。(3)银行根据相关材料进行业务审批;(4)通过审批,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

应收账款贷款哪家银行可以贷?

应收账款贷款,即应收账款质押,是商业银行开办的一项贷款业务。借款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对付款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净额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

这种贷款是成熟的银行信贷业务,在所有商业银行的公司贷款中都有,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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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质押换贷款的业务叫应收账款保理,银行可以做,但是对应收账款的实力要求比较高,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发票等相关材料。

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贷款应注意哪些?

1.应收账款是指企业以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催收权向银行担保还款,但银行不继承该应收账款项下企业任何债务的短期融资。

在贷款期间,贴现质押应收账款不得低于贷款余额(贷款本息合计)。

当贴现质押应收账款在贷款期内少于贷款余额时,企业应根据银行的要求,用符合要求的新应收账款进行补充和置换。第二,在应收账款质押的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应收账款转让。

应收账款作为债权的一种形式,是可以转让的。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价款应当清偿债务或者提前向质权人提存。

因此,应收账款质押后,出质人不得再次转让质押债权,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转让价款应当支付给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交存等机构。

但是,虽然应收账款在质押时进行了登记,但应收账款的转让是隐性的,出质人可以在应收账款质押后进行转让。这不仅需要签署质押协议时有相应的保障措施,还需要签署后有相应的监管,必要时需要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

2.应收账款的收取和使用。

应收账款是出质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该债权已到期或未到期,因此应收账款对应的债务人在到期或未到期时提前清偿。没有明确的规则

但从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的本质来看,当应收账款因债务清偿而消灭时,质押物灭失,此时收取的作为质押物替代物的款项应当用于清偿应收账款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抵押物。

如果允许出质人提取和使用应收账款对应债务人支付的款项,将损害质权人的利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将失去担保功能。

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在设定应收账款质押时有必要规定这一点,即应收账款债务人清偿货款时,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支付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将其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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