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平顶山市公积金网上个人提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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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2 11:49:08
作者:采采
平顶山市公积金网上个人提取规定?
提取范围:本人、配偶、父母、子女
提取金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房总房价款。
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购买收据或发票;
3.异地购买商品房,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或异地存款证明;
4.所购房屋来源查询结果(中心业务受理人员在房地产信息网查询购房合同或在税务网查询购房发票的书面查询结果);
5.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7.平顶山地区员工本人一类银行借记卡(储蓄卡)原件。
处理特殊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缴存职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由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申请人相关材料;
(二)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单位公积金管理人到公积金缴存网点为职工办理销户手续;
(3)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当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所在银行借记卡等资料;
(四)缴存职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通知职工所在单位,追回被骗取提取的资金,并取消职工3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格。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并依法纳入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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