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会计怎么做账?)
一般纳税人会计怎么做账?
(1)在购买环节:(进项税额的确定)抵扣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业发票、农产品购买凭证或普通发票、生产企业从废品回收站购买废旧物资时取得的发票)。(2)销售过程中:不需要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无票收入。计算的时候注意分辨是不是含税的价格。)销项税额确认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法1);原则上与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基本一致。纳税人普遍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销售货物的分类和会计处理视为。对于委托的企业,将货物委托他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采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无偿赠送他人,分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换货等。所有行为都视为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但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相关会计处理是不同的。笔者介绍分类如下:第一类是销售行为,包括寄售和。无论是寄售还是,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都是以销售实现为目的,以商品所有权和相关的继续管理权的转移、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为标志。寄售行为有两种:一种视为买断。委托方按约定价格将货物交付给受托方,受托方自行确定其实际销售价格;货物售出后,委托方按约定价格收取价款,受托方获得实际售价与约定价格的差额。双方按照销售额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分别按照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和实际不含税销售价格计量收入,确定销项税额;同时,受托方将委托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抵扣。其会计处理如下:委托方: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受托方:借:商品应交税费3354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借出:双方应付账款的其他会计处理省略(下同)。二是收费。委托方规定商品的销售价格,受托方按其定价销售商品,并按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收取手续费。双方也是按照不含税的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委托方把销售的商品价格记为收入,委托方应付;同时,受托方将计算出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抵扣应付账款。其会计处理如下:委托方:借:应收账款贷:应纳主营业务所得税-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受托方: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账款应交税费335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应交税费3354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款:应付账款;第二类是不具备销售本质的行为,包括对外投资和免费。但不包括所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情况。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时,虽然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但企业取得的是股权凭证,而不是现金或等价物;未来投资收益能否实现,投资能否收回,实际上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销售不能成立。虽然当商品被用于无偿赠送给他人时,商品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企业不仅不能获得资产或清偿债务,还会产生成本。所以,不能卖。当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时,货物的所有权仍在企业,不发生转移,但发生了实物转移
会计处理如下: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借入商品。存货账户应交税费为335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采购货物时,应将采购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转出,计入消耗项目成本。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商品。原材料等应缴纳的税款。——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第三类是具有销售本质的行为,包括用于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配、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行为。但不包括为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而购买的商品。当商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商品的所有权已经归还给他人,减少了债务,实现了相当于现金资产的经济利益,这就是销售的本质。企业应按不含税的销售价格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部用于清偿内外债。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主营业务所得税33,35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购买商品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虽符合销售条件,但清偿了企业内部债务,最终消费者为企业内部非生产经营机构和个人,无法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因此,税法规定,不能抵扣的项目,按照购买时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存货成本一起用于清偿内部债务。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等。贷款:原材料等应交税费。33,354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第四类是购销同时实现的以货换货行为。商品换商品是指在出售商品的同时购买商品。毫无疑问,买卖是成立的。进项税和销项税分别按照购进货物的进价无税和售出货物的售价无税计算。交换的货物和被交换的货物之间的差额作为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借:存货账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335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违法内容,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