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广东?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品房和售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部位,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所有人或者单幢房屋所有人与与其结构相连接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室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浙江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规范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维护住宅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应当足额存储。共有和所有者合理使用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维修的内容包括:承重墙、柱、梁、地面、屋顶、电梯、天线、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十四条?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的房屋需要对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对部分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2/3以上业主通过后实施。
已实施物业管理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未实施物业管理但有房屋管理单位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单位提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实施。
没有物业管理或者房屋管理单位的房屋,由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业主提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实施。
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未出售商品房、非住宅房屋或者公有住房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按照未出售商品房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电梯的维护费用由物业承担。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既然业主交了公共维修基金,那么当公共设施需要维修时,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应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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