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 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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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30 18:40:28
作者:采采
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账务处理?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对于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房地产时,应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1)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纳入“无形资产”核算的,转让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算为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已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的房地产(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应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会计分录计算: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在转让时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转让的,应在转让时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4)支付上述土地增值税时,应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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