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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 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账务处理?

浏览量:4976 时间:2022-12-30 18:40:28 作者:采采

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 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账务处理?

非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账务处理?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对于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房地产时,应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1)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纳入“无形资产”核算的,转让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算为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已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的房地产(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应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会计分录计算: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在转让时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转让的,应在转让时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作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4)支付上述土地增值税时,应作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 土地 国有土地 -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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