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流程 组合贷款流程?
组合贷款流程?
组合贷款的处理流程:
1、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2、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定贷款额度。
3.审批通过后,将批准的贷款额度和其他组合贷款申请材料一并移交给贷款银行。
4.贷款银行对组合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5.审批意见应当提交住房公积金分(支)中心审查。
6.审核通过后,放款银行会收到通知。
7.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8.贷款合同生效后,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将贷款资金转入委托贷款基金。
9.贷款银行将委托资金连同银行的商业贷款资金一并转给开发商。
10.借款人开始偿还公积金贷款和个人银行贷款。
组合贷款流程?
1.向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复印件和开发商的房屋销售许可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及到各区县房地产信贷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表》。
2.银行审查贷款。
银行根据组合贷款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评估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金额,确定贷款期限。
3.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然后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手续。
组合借款人在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其他房屋权证、抵押证明等贷款材料提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还款协议,转账02
组合贷款借款人以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应当到储蓄网点申请储蓄卡代扣还款,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由单位和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汇款
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收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给售房单位;修理和建造房屋的贷款应由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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