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上海短期租房怎么签合同?)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是统一的吗?
上海的房屋租赁合同都是格式合同。虽然不统一,但租赁合同中的条款都差不多,差别不大。比如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明房屋面积、房型、楼层、门牌号、租金、支付方式、租金起止日期以及对违约方的补偿协议等。最后是租赁双方的签名和联系方式。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人、房东、中介各执一份。上海的基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包含这些内容,所以大同小异。
上海短期租房怎么签合同?
1.在上海如何签订短期房屋租赁合同?
为签订合同做准备;
1、全面了解房屋的位置、房屋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屋的数量、房屋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
2.了解出租人与房屋的关系,包括出租人是否是所有权人,是否是共有人,如果是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等。
3.进行初步联系,准备合同文本。
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进行登记。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成立。按照规定,他们必须去房管部门登记。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租赁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标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缮责任等。
在订立合同时,我们应该注意:
1、标的、租赁房屋情况应在合同中具体说明,注明具置、门牌号、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
2、出租房屋数量,应注明出租房屋面积或房间数量。
3.租赁房屋的用途,无论是经营还是自住。合同中应明确用途,以便承租人根据使用性质正确合理使用租赁房屋,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的损失。
4.租金及支付租金的方式。租金的数额和标准,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应予以规定。
5.租赁期限,包括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6.修理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负责。合同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正常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支付或者从租金中扣除。
7.违约责任。双方可以约定违约时的责任,如违约金的数额或支付标准等。
8.其他,如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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